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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文/Symour

每個人的櫃子裏面,總會有一雙讓人愛著又恨的鞋子。
一眼見到那鞋,就覺得是此次購物勢必要帶回家的戰利品。試了一下,明顯可以感覺到鞋內面貼住腳踝,還傳來皮革特有的氣味。

每家廠商的size不同,就算憑著以前的經驗,也會有點誤差。每一種都試穿過了,還是小一點的好看哪!
下定決心買下的時候,心裏想著:總有一天會合穿的。也許,再也許,穿過幾次,就會柔軟成適合自己腳的形狀也說不定。
第一次穿,新鞋緊縮著,指頭彎曲,後足跟則被磨破了皮。
傷口復原後的某天,忽然看見那雙隻穿過一次的鞋子,憶起痛在肉上的感覺。看看自己身上這套衣服,還是覺得這樣搭配最好看,於是把鞋子拿出來穿上。走了一段路以後,新傷舊痕抹在同一個位置,只想找個地方,把這雙鞋踢得老遠,釋放自己自由。
又過了一段時間,看著那雙沾著灰塵,看起來還很新的鞋子,有點不甘心,畢竟是花了不少錢買的。
一雙鞋子,鑲嵌了穿者的情緒。幾經思量,還是捨不得丟。
跟愛情很像,不是嗎?
她始終覺得,人尋尋覓覓一輩子,也只不過是想找一雙合腳鞋。啊,當然,如果既漂亮又好穿,是最棒的了。

她在某次知名品牌春裝發表的記者會上,結識了 P 。他們經常在各種採訪場合不期而遇。P 那一雙永遠看不到盡頭的眼睛,不太整齊的長髮,在扛著鏡頭時神采俱現。這種男人,是最能討好女人的類型,不是太昂貴但也不流俗。當時,她穿了一雙細高跟且窄小的黑色靴子,一路走走停停,好不容易拎著廠商給的介紹檔進會場,記者會幾乎已經接近尾聲,她單腳立著試圖站在不起眼的角落再調整一下鞋子,準備會後作個採訪以補遲到錯失的資訊。就這麼意外,差一些就撞倒 P 正在拍攝的攝影機。P 一手扶正機器,一手接著正在掉落的她──以她最欣賞的英雄姿態,從此踏進她的生命。
明眼見著自己和 P 的差異,但是,就是不能抗拒。
P 熟練的動作裏帶著無比溫柔。聽見她把人比成鞋子,笑。搖搖頭,拿起一根煙點著,幫她拉拉被單,問:「你找到合穿的鞋了嗎?」她端矚著,想著,要怎麼回答。他這麼說的口氣,好像在場外看運動會那樣搖旗吶喊其實事不關己。
那一晚,P 貼著她的背入睡,她呼吸著 P 身上傳來的氣味,知道,P 的溫柔跟愛情無關,而是出於禮貌。她並不是唯一被 P 誘惑付出一切的女人。

新,而且強烈的痛。

如同她對 P 不可抗拒的喜愛,就算兩個人已經正式交往了,P 被別的女人吸引,也從來都無法停止,唯一的差別是──他不說。隱瞞等同於謊言哪!她不知道,究竟是坦承比較傷人還是若無其事比較傷人。她神經質的想藉由控制行蹤杜絕 P 的惡習。難改的是性格裏的無所謂,而不是知道他人在哪里。總是吵了又和好,和好了又再吵。戀情裏的甜蜜,是她的上帝,伴隨著光明而來的黑暗嫉妒如同蛇蠍將她緊緊綁住。自己選擇的男人和道路,是無處可說也說不出的苦。她日日被希望 P 浪子回頭的欲望折磨,像在看守一間名為「女朋友」的監牢。

舊,而且依舊強烈的痛。

她和 P 走上分手的絕路後,強逼自己認真去生活。自由,也異常寒冷。光著腳感覺地板的溫度很好,但人總不能什麼都不穿過日子啊!她這麼想著,覺得理直氣壯。
後來,一個例行的記者會,她又遲到了,站在門口,一眼就看到 P 那條頹廢的長髮馬尾,雙手插在屁股後口袋,皺八八的牛仔褲站成三七腳步,很好看的弧度。「他一定是出門前從床上那堆髒衣服裏面,隨手抓條褲子來穿。呵,這人,真的一點都沒有變哪!」她猜想現在並沒有人照顧他的生活起居,奇異的驕傲和熟悉的記憶泉湧至胸口。
她自己並不知道,穿著一雙漂亮但是不合腳的鞋子──這種固執,對她而言,已經變成脫不下來的紅舞鞋魔咒……

(本文收錄於《失戀雜誌 10 Summer/2002 :你對他告白》,2002年5月出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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