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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文/馬世芳(廣播人、文字工作者)

若是單講情節大綱,《英倫魔法師》未必顯得多麼「厲害」。它的「厲害」,在於織錦畫一樣布滿所有角落的細節;在於它刻意選擇了一種「古意盎然」的文體來包裝昭然若揭的諷世意圖;在於它不慌不忙、彷彿可以無窮無盡岔題下去的敘事節奏;在於它創造的角色──無論是虛構抑或真有所本──個個鮮明、生動、歷歷在目。它的一磚一瓦,都承載著耐人尋味的細節。

這部書大膽用了復古的敘事「腔口」──據說它用的是19世紀的英文,模擬一部成於19世紀中葉的小說。對於歷史稍有涉獵的英文讀者,翻開這部書,想到的多半是珍?奧斯汀和狄更斯。甚至連許多習用字彙的拼法,用的都是古語。書中夾沙帶泥的大量註解,利用一條條「古文獻」、「歷史考據」以及許多類似筆記小說的「古代魔法事例」,構築出故事中整個「平行世界」的細節,更是神來之筆。



類此作法,義大利的艾可在《玫瑰的名字》曾經示範過。想想若是在21世紀,有誰要用《紅樓夢》的語言和文體去虛構一部18世紀的故事,還得順便把當年的文臣武將、風流才子都寫進去,或者大約可以體會《英倫魔法師》下的功夫(據說蘇珊娜.克拉克窮十年之力才完成此書)。中文版讀者得益於譯者的體貼,許多原版可能的「閱讀障礙」都不大是問題了。這使我們讀厚厚兩大冊的《英倫魔法師》,或許會比原版的讀者輕鬆一些。不過當然,語體暗藏的趣味,也不得不在翻譯的過程中,犧牲若干──話說回來,真用話本小說的語言翻譯這部書,恐怕也會落得不倫不類吧?

在書裡,許多歷史名人也入了鏡,變成戲份不少的配角:力戰拿破崙的威靈頓將軍、半顛半狂的英皇喬治三世、到處拈花惹草的風流詩人拜倫…,他們個個氣韻生動,故事也始終貼著確鑿的歷史背景事件。克拉克對史實細節考據十分周延,所以當她以同樣細膩、一本正經的筆法,把魔法師「烏鴉王」如何在中世紀統治北英格蘭、並處處留下魔法王朝痕跡的歷史揉進故事裡,配上大量的文獻考證和夾注,誰都會被她的生花妙筆說服,相信了「黃金時代魔法師」、「鏡子背面的通道」、「精靈界」之類物事確實曾經存在,只是後來荒廢失傳了。

這樁憚精竭慮的大工程,以「真實世界」的歷史為本,創造出來的則是一個似曾相識的「平行世界」。和前輩作家創造的奇幻國度不盡相同:無論托爾金《魔戒》的「中土」世界、劉易士《魔衣櫥》的「納尼亞」、或是鮑姆《綠野仙鄉》的「歐茲國」,都是架空的世界。克拉克的選擇,自有小說家「以假亂真」的魔幻筆法作為樑架。

世故的讀者在這裡,自然還會想到波赫士和馬奎斯,這在書中關於「魔法」的描寫,或可窺得若干蛛絲馬跡:「魔法」在故事裡,並不是《哈利波特》式的金光大戲,而是極為麻煩的一門專業手藝。正因如此,反而格外令人目眩神搖。你看克拉克細寫一場場「施法」,走筆如有神,就像馬奎斯用一杯熱可可讓神父離地浮起,就像波赫士在地下室的樓梯中間讓人看見包羅萬有一切存在的「阿列夫」。克拉克跟波赫士都對夢境與鏡子執迷不已,也同樣藉之展現了「魔幻寫實」的驚人才華。

克拉克蓄意不讓《英倫魔法師》出現慣常的「魔王」和「英雄」,誠然是高明的安排。故事裡「黑人僕役長」和「銀髮精靈紳士」的對抗一線庶乎近之,然而說教的意圖未免白了一點,露出了「政治正確」的馬腳。書中描述那些孜孜研究魔法、發表論著、卻終身不曾施法的「理論派魔法師」,諷世之意無庸贅言。「魔法師」在書裡,還必須和政壇鬥爭、軍火武器、輿論八卦、結黨營社等等狗屁倒灶的事情一塊攪和,兩位魔法師主角也不斷被各自個性的缺陷絆住,生出種種麻煩──「魔法」也者,所寓者何?這大概是整篇故事最想勾引的問題吧。

故事結構在幾波華麗的撒網之後,慢慢收攏,許是野心拉扯得大了一點兒,收線收得有點兒潦草,不免意猶未盡。或許,克拉克是在替可能的續集留幾個缺口?英諺有云“bigger than sum of parts”,即是說,各別部份會合在一起,可以「加乘」出大於帳面總和的效應。《英倫魔法師》這本書,俯拾皆是熠熠生光的好段子,然而總和到一起,倒還似乎用不到「偉大」之類的形容,或者應該說,“smaller than sum of parts”?

然而這一點兒都算不上是抱怨。《英倫魔法師》堂堂900頁的篇幅,勢必需要一大段時間消化、欣賞,而它所激發的閱讀快感,也確實是一流小說家才端得出的大菜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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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ymourt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